2015年10月11日

複式團的組織分工

壹、複式團:
(一)同時擁有小蟻團、炫蜂團、奔鹿團、翔鷹團之兩個以上的分團組織且包含一個育成會。
(二)複式團設複式團團長一人,負責定期召開、主持團務會議。
(三)複式團長:
1.產生:複式團團長由團務會議互推具99團資格者擔任。
2.任期:為三年,可連選連任一次。
3.職責:
(1)負責定期召開、主持團務會議,其角色定位為跨團事務的協調者。
(2)負責主持聯團團集會始會式、閉會式。
(3)負責籌辦年度幹部自主訓練
(4)複式團團長覺察到分團的發展或理念有偏離荒野及親子教育理念原則,可即時向分團長提出修正意見及輔導其運作。
4.改選:
(1)因個人因素無法履行職務時,得由團務會議重新推舉。
(2)若遇有發生重大不適任情事,得由分區總團輔導處理之。

貳、育成會的人員編制及任務
(一)育成會導引員編組,每一分團育成會導引員4人、擴展至4個分團之完整複式團以16人為上限。
(二)育成會工作幹部編組之成員,統稱導引員;尊重各分團之任務屬性、編組及適性發展,育成會成員之任務原則,概分為分工、支援、經營、成長等四個區塊。

參、各分團導引團隊
(一)各分團團長:
1.資格:必須為雙珠無患鍊持有人,同時擁有一年以上導引員實務經驗。
2.產生:複式團團長、各分團團長、育成會會長推薦人選,或由導引團隊或育成會的成員自行相互推舉產生,再提交由團務會議通過確認。
3.任期:為一年,可連任一次。
4.改選:
(1)團長因個人因素無法履行職務時,提交團務會議重新提名推薦任命之。
(2)若發生團長不適任之情事,得由過半團務會議代表舉證連署,再由團務會議決議予以解任及改選。
5.職責:
(1)為分團導引團隊的實際領導者。
(2)綜理分團例行性事務及各項活動的籌劃與執行。
(3)代表分團參與團務會議與其它分團協調跨分團之活動及共通事務。
(4)活動需要支援時,團長得向育成會長或分團副會長提出請求,並由育成會長或分團副會長統籌各項支援人力之調配及器材設備提供。
(二)各分團副團長:
1.資格:必須至少為單珠無患鍊持有人。
2.產生:由該分團團長邀約擔任。
3.任期:一年一任。
4.改選:因個人因素無法履行職務時,由該分團團長另邀人選擔任。
5.職責:協助該分團團長順利推動團務。
(三)導引員:
1.資格:須具備導引員基本訓練之認證。
2.產生:由團長尋找具有合適特質的伙伴擔任之。
3.任期:一年一任。
4.改選:因個人因素無法履行職務時,由該分團團長另邀人選擔任。
5.職責:參與該分團團集會籌備會議與探勘,為活動設計、規劃及執行。

肆、育成會導引團隊
(一)育成會會長:
1.資格:須具備育成會基本訓練之認證,且須為雙珠無患鍊持有人,同時擁有一年以上副會長或育成會導引員實務經驗。
2.產生:複式團團長、各分團團長可提名育成會會長推薦人選,或由育成會的成員自行相互推舉產生,再提交由團務會議通過確認。
3.任期:一年一任,可連任一次。
4.改選:
(1)因個人因素無法履行職務時,提交團務會議重新提名推薦任命之。
(2)若發生會長不適任之情事,得由過半團務會議代表舉證連署,再由團務會議決議予以解任及改選。
5.職責:
(1)可聘任副會長負責擔任分團之聯繫窗口。
(2)統籌或協調會務及各分團副會長分工事宜,以利會務之推動,召集全體育成會成員召開育成會團務研習。
(3)熟悉明瞭並監督親子團內各分團之財務運作。
(4)安排有系統的培訓課程,例如辦理育成會自主團隊訓練、團務研習。
(5)傳達荒野親子團的親子教育理念,協助各分團共同推動荒野親子教育。
(6)統籌或協調設計安排,並落實與執行育成會年度活動及合辦團集會之籌備工作。
(7)會長及各分團團長共同連署統一發佈跨團會協調之決議及結論。
(8)與各分團團長共同規劃、醞釀新年度工作團隊;並協助新年度工作團隊順利交接團務。
(二)育成會副會長:
1.資格:須具備育成會基本訓練之認證,同時擁有一年以上育成會導引員實務經驗。
2.產生:由育成會會長邀約擔任。
3.任期:一年一任。
4.改選:因個人因素無法履行職務時,由育成會會長另邀人選擔任。
5.職責:
(1)熟悉明瞭該分團內財務費用分配使用情形,預算的編列與分配,特別團集會活動費、場地費專款專用款之試算。
(2)各分團副會長可視需要,組織各項常態性事務分工、與各分團育成會導引員規劃活動,提供各分團之事務性協助,培養伙伴感情及增進彼此的成長,發展儲備人力。
(3)協助育成會會長順利推動育成會會務。
(三)育成會導引員:
1.資格:須具備育成會基本訓練之認證。
2.產生:由育成會會長或該分團育成會副會長邀約擔任。
3.任期:一年一任。
4.改選:因個人因素無法履行職務時,由育成會會長或該分團副會長另邀人選擔任。
5.職責:
(1)各小隊隊長輪流並參與該分團團集會籌備會議與探勘,承接該月份育成會活動流程設計與執行。
(2)執行該月份之出勤任務、用餐安排、探勘事宜、聯絡組員、住宿、交通安排等。
(3)協助育成會會長或該分團副會長順利推動育成會會務,協助相關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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